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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斑腩飯+口號=行為不檢

斑腩飯+口號=行為不檢( 2011-05-06 ) 「撞曾案」重案組又拘一人


[轉載/Youtube] 特首曾蔭權「被撞胸」案件再有人被拘捕,當日手持粟米斑塊飯向曾蔭權抗議的社民連行動委員黃浩銘,在事件發生逾兩個月後,遭警方重案組拘捕,落案控告他「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名,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社民連責秋後算賬
黃浩銘昨晚約8時,在社民連主席陶君行等人陪同下抵達尖沙嘴警署。他稱,警方重案組於昨早到其寓所找他,就「撞曾案」以行為不檢拘捕他,適值他不在家,警方着他自行到警署「自首」。黃批評,警方在事件發生超過兩個月後才採取拘捕行動,「好明顯係政治打壓。」
黃直斥:「拎盒飯就話擾亂公眾秩序,真係好可笑,咁以後警方亦都可以用呢條罪去起訴滋擾嘅示威行動」。
社民連十多名成員昨晚到警署聲援黃浩銘,陶君行斥責警方今次是秋後算賬,他警告當局這只會激化抗爭。
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昨午出席東區區議會會議後表示,由於調查需時,故警方在事發逾兩個月後才拘捕另一涉案人士,他否認起訴黃俊杰是政治考慮。另外,曾偉雄稱,警方至今接獲超過20宗艾未未塗鴉刑事毀壞案件,警方會公正調查。他解釋以重案組調查艾未未塗鴉案,是為避免分區前線人員調查時重複工作。他稱,近期有市民利用投影手法將艾未未影像投射到駐港解放軍總部及警察總部,初步看不涉刑事成份。
他出席東區區議會會議時,遭多名區議員批評,警方在處理遊行示威時,針對個別人士及政黨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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